索引号: | 11370000MB28486112/2023-02127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件编号: | |
有效性: |
为贯彻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落实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按照数字强省建设“一年全面起势、两年重点突破、五年跨越发展”战略目标,决定将2023年确定为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全面塑强数字产业化发展优势,加速提升产业集聚能级
1.加快电子信息制造业提质升级。实施智能传感器应用推广行动,扩大碳化硅材料产能规模,做大做强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集中资源支持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智能传感器在消费电子、工业控制等领域的应用及融合。实施电子整机供给能力提升行动,加快国产芯片等关键器件的适配验证和替代应用,鼓励省内整机龙头企业,加大基于国产芯片整机产品的研发力度,提高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加快推动整机企业对国产芯片的替代应用。实施产业集群培育行动,制定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未来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出台推动元宇宙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济南“中国算谷”、青岛超高清视频产业高地、潍坊元宇宙产业园建设,超前规划和布局量子科技、空天信息、虚拟现实、磁悬浮等未来产业集群。2023年底,电子信息制造业收入规模力争增长1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2.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质效。推动“两名城带多名园、百名企育千名品”规模能级跃升,支持济南、青岛软件名城做强特色做大优势,产业规模保持国内城市前十,引导有条件的地市争创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强化园区高端化综合发展和专业化特色培育,培强5家左右集聚程度高、创新能力突出的省级软件名园;加强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评估、运行评价等管理工作,指导发布省级软件综合竞争力百强;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等关键领域培育推广100个左右技术领先的鲁版软件名品。实施大数据产业“繁星”“龙腾”“沃土”“雨露”“焕新”“匠心”六大工程,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底,全省软件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达到10%以上,大数据产业力争突破2000亿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3.高质量建设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优工程,支持4家国家级“双跨”平台做大做强,新打造50个以上省级平台、10个左右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省级平台-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国家级‘双跨’平台”梯次成长模式。深入开展“工赋山东”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市场化推进体系,建好用好国家级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创新合作中心等重大载体,布局一批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培育一批“平台+新技术+新模式+新场景”解决方案,推动需求企业与服务商精准高效对接,新打造100个左右“工赋山东”典型场景。2023年底,互联网行业业务收入力争增长3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分工负责)
4.打造信息通信服务业发展新高地。分级分类分场景精准提升5G网络广、深、厚能力,进一步加强三新(新扩城区、新建高速、新建住宅)及农村区域的广覆盖、城市小区楼宇的深度覆盖以及流量热点地区超忙小区的厚覆盖。加大电信普遍服务等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优先推动有条件的重点行政村开展低频5G网络建设,进一步支持发展通信感知一体化、通信与人工智能融合、通信网络内生安全、星地一体融合组网等下一代信息通信网络技术。2023年底,电信业务总量增幅力争超过25%,电信业务收入增幅超过8%。(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分工负责)
二、全面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速提升数实融合水平
5.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高标准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指导成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会,新培育20家以上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建设100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高标准编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推动10家左右行业平台、100家左右企业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完善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持续开展“万名数字专员”进企业活动。加快体系协同应用,鼓励试点单位面向产业集群建设垂直行业服务平台,共建联合创新中心,加快产业数字化协同规模应用,建设100个左右工业大数据应用场景,通过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赋能1000家以上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一批国字号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项目,新培育20家左右“有产业、有市场、有平台、有总部”特色数字经济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6.加快发展特色高效数字农业。推进农业全链条数字化转型,新创建认证100个智慧农业基地、35个智慧畜牧业应用基地、16个智能牧场。大力推广应用新型智能农机装备,引导传统农业机械智能化改造提升。实施农村电商提点增面行动,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水平,加快推动“数商兴农”,深入开展“五抓一促”(抓公共服务、抓物流整合、抓龙头企业、抓特色产品、抓人才培训,促农产品上行),持续提升全省农村电商发展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分工负责)
7.加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提速工程,认定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深化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培育10个左右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及项目,推广共享制造、柔性制造等新模式。深化济南、青岛、威海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国家数字、文化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深化电商“三个十”计划,分别打造10家有影响力的电商供应链基地、电商直播基地、电商产业带,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培育行动。优化提升“山东主播带山东货”品牌和省际直播电商合作质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分工负责)
三、全面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速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效能
8.实施“存储算力”提升行动。加快推动一体化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加强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定符合体系发展的工业数据分类目录、数据模型、元数据管理和数据字典等基础共性标准,探索数据中心体系硬件资源智能调度,加快培育“1+3+N+X”一体化行业云中心、区域云中心,构筑大数据中心山东工业云体系,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原则,构建山东工业数据资产地图,工业数据汇聚量向“EB级”迈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分工负责)
9.深入开展数字赋能专项行动。深层级开展数据采集、传输、存算、管理及应用。推动企业数据全面采集,力争推动不少于1000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数据赋能专项行动,新增数字化改造设备不少于10万台套。提升企业数据传输能力,支持企业采用5G、F5G、Wifi6等新型网络技术,提升生产经营等环节网络化水平,建设可管、可控、可溯的可信工业网络。提高企业数据管理水平,加强企业数据管理系统(EDM)推广应用,推动200家左右企业达到DCMM2级及以上标准。深化企业数据融合应用,支持企业构建协同研发体系,实现基于用户数据分析的产品创新,打造数据驱动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培育一批技术先进、质量可靠、模式创新、竞争力强的“数据赋能”优秀产品(方案),打造一批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标杆企业,建设15家左右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突出、数据资源体系完善、数据价值释放程度高的特色行业“产业大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10.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机制。建立黄河流域数据要素流通体制机制,积极争取上合组织大数据合作中心落户山东。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开展数据(产品)登记。培育数据经纪人,建立一批数据要素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做强省数据要素创新创业共同体,集聚数字化创新资源,推动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应用、数据中介服务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开展数据应用效能综合评价,推动典型案例“一地创新、多地复用”。(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岛市人民政府按分工负责)
四、全面建强数字新基建,加速提升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保障
11.优化提升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水平。开展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推进工业园区、重点企业5G网络全覆盖,提升沿黄9市5G网络质量,累计开通5G基站20万个,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全国6G技术研发。加强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新建成二级节点5个以上,储备拟建节点10个左右。推动完善“确定性网络”建设布局,加强城域网、园区网、企业网接入能力建设,确保累计突破1万公里。深入推进千兆光网普及工程,加快发展第五代超高速光纤网络,建成10G PON及以上端口数超过100万个,力争全省16市均达到千兆城市标准,推动青岛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落地。开展数据中心“提质增量”行动,实施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创建工程,PaaS层以上云服务占比提升至25%以上,创建80个以上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全省数据中心在用标准机架数达到35万个,推动全省数据中心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提升窄带物联网及5G宽带物联网覆盖水平,全省注册物联网终端力争突破2亿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大数据局按分工负责)
12.深入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智慧高速、智慧港航、智慧机场、智慧高铁建设,建成济青中线智慧高速、青岛港前湾港区自动化码头三期,完成渤海湾港通用干散货码头全流程自动化、小清河数字化航道、济南和烟台机场ITC信息楼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90万吨及以上煤矿智能化改造,启动中俄东线(山东段)、山东天然气环网南干线等新建管道智能化建设,实现35千伏及以上公用变电站光纤100%覆盖,配电线路自动化配置率达到95%。加快建设天空地一体化智能感知体系,重点推进小型水库雨水工情自动测报和水库安全运行及防洪调度项目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水利厅按分工负责)
五、全面打造数字技术创新新引擎,加速提升创新策源能力
13.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采用“揭榜制”组织实施100项左右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聚焦人工智能、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围绕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群,新备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0家左右。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集中力量开展基础通用技术、前沿颠覆技术和非对称技术的研究创新。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领域开展基础理论、核心算法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快布局6G、太赫兹、8K、量子信息、类脑计算、神经芯片、DNA存储等前沿技术。加强集成电路制造设备、材料和工艺、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研发突破与迭代应用。支持在数字化技术领域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持续支持云计算装备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推动云数据库应用等多项技术实现突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分工负责)
14.强化优质创新主体培育。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鼓励数字经济领域企业牵头在重点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争创技术创新项目。聚焦电子测量仪器等重点领域,积极支持骨干单位联合上下游优势科研力量,加快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大力培育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机制,加强政策、资金、人才等保障,新培育一批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工程,加大数字经济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分工负责)
15.加快搭建数字经济创新平台体系。实施创新平台赋能行动,聚焦先进计算、高端软件、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等重点方向,加快“5351”数字经济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力争培育创新实验室15个、创新中心60个、创新服务机构10个、创新人才基地20个。依托省内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机构,建设一批引领型、创新型的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构建创新创业共同体生态体系。瞄准产业前沿领域和短板弱项,积极争取国家集成电路、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业母机等政府投资基金的支持。高标准建设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国家虚拟现实创新中心(青岛)。(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按分工负责)
六、全面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加速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
16.深化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数据分类分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检测评估、监督检查等管理机制,出台《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面向重点企业推进开展重要数据识别、督导检查、安全防护等工作,有效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园区网络安全试点,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网络和数据安全重点企业(机构)入库工作,开展一体化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保险试点,推进网络安全技术措施与数字经济领域工程项目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体使用。加强数据安全法律政策宣贯,强化典型案例推广,提升数据安全防护水平。持续推动网络安全立法,研究制定《山东省网络安全条例》。加强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建成“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的网络安全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按分工负责)
17.增强数据安全产业供给能力。制定山东省数据安全产业发展行动方案,遴选一批数据安全优秀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打造一批数据安全标杆示范单位,加强推广应用,丰富我省数据安全资源池。通过联合培养、共建实验室、创建实习实训基地、数据安全竞赛等形式,加快培养复合型、专业型数据安全人才。举办数据安全宣贯活动,进一步提升数据安全治理水平,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2023年底,数据安全行业收入力争突破200亿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18.强化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依托山东省工业大数据安全实验室,开展数据安全政策咨询、风险评估、产业协同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全省政务领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体系,提升全省一体化安全监测能力。常态化推进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统筹协调机制,深入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汽车数据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领域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检查。做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工作,开展跨境数据专线监督检查,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按分工负责)
七、全面强化数字化变革引领,加速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水平
19.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完善涵盖更多部门的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各市理顺数字经济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分工协作。发挥“1+7”数字经济高端专家智库专家的专业、专长,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凝聚专家智慧,建立省数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扎实做好基于工业大数据的工业经济运行智能监测与分析研究部省合作课题研究。强化数字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完善数字经济发展考核指标,完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测算方法,常态化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核算。2023年底,数字经济总量突破4万亿元,核心产业占GDP比重达到8.5%。(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20.优化多维数字治理机制。构建数字经济多元、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和业务协同,推动形成技术支撑有力、安全保障有效、体制机制健全、治理效能领先的数字化治理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实现风险动态评估和分类监管。统筹推进“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及各市“城市大脑”建设,加快构建省市一体、高效协同的经济社会运行态势感知体系和可视化指挥调度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按分工负责)
21.强化数字经济发展要素保障。全力保障数字经济项目用地需求,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管理机制,支持各市将数字经济发展领域项目纳入省市重大项目清单。支持培育数字经济人才,深化企业总数据师(CDO)制度,遴选一批数字经济“领军人物”“智慧工匠”和“引航专家”。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数字技术创新和数字经济发展,发挥数字经济股权投资资金作用,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绩效管理。发挥产业基金在投资价值发现、企业培育赋能方面的优势,为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型技术企业提供资金、资本、资源赋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分工负责)
22.营造数字经济良好发展氛围。持续开展数字经济“百城牵手万项”,建立年度全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库,以项目牵引推动建设“全场景”数字经济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推进国家级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建设,编制数字经济通识读本,继续实施万名党政干部和万名企业家数字化培训工程、“万名数字专员”进企业活动。全力办好中国企业数据管理大会、促进数实融合“全国行”、第15届济南国际信博会暨数字经济高峰论坛等活动,深入开展数字强省宣传月、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不断扩大我省数字经济影响力、美誉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局按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