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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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 01- 19 15: 40 来源: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37号)精神,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意义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大提出,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我省县城数量多,26个县级市、52个县占到县级行政区划的57%,县域总人口5497.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54%。近年来,通过开展中小城市培育、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信贷支持县城发展等工作,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2021年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9%,县域经济总量达到3.37万亿元,总体水平位列全国第一梯队。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征程上,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对于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引导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科学谋划山东县城城镇化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了县城城镇化专题调研,调度汇总27个省直部门和30个县(市)书面意见建议,赴全省东中西9个典型县(市)重点调研,解剖麻雀,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若干措施》,先后多轮征求部门意见,完成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全面系统提出了县城城镇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发展目标、建设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方式,明确了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和政策包,共8部分、37条,总体分为三个板块。

第一板块为第1-2部分,主要为总体要求和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明确了我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工作思路,提出了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从总体水平、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乡融合等五个方面,构建了由19项指标组成的目标体系。立足我省实际,针对大城市周边县城、专业功能县城、农产品主产区县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人口流失县城等5种不同功能、类型的县,科学设计了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差异化发展模式和推进路径。

第二板块为第3-7部分,提出了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五方面、26条任务。一是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包括做精做强特色产业、增强产业平台集聚功能、完善商贸流通网络、推动消费提档升级、推进就业培训扩容增效等5条任务;二是完善市政设施体系,包括构建便捷交通体系、提升安全韧性水平、推进县城有机更新、加快建设智慧县城、推进城乡设施互联互通等5条任务;三是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包括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健全文化体育设施、升级改造社会福利设施、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等6条任务;四是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包括保护传承历史文脉、塑造城乡特色风貌、完善蓝绿生态系统、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提升固体废物收集处理能力、推进污水处理扩容提标等6条任务;五是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包括健全市民化推进机制、建立可持续投融资机制、完善集约高效用地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4条任务。

第三板块为第8部分,即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保障《若干措施》落地落实的四方面工作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省级指导、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突出规划引领,以县城为主,兼顾县级市城区和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一县一策编制和完善建设方案,因地制宜精准补齐短板弱项;三是推动试点先行,确定10个县(市)开展县城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选择100个左右镇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试点,探索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效路径;四是完善评价奖励机制,建立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纳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

责任编辑: 温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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