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任免的工作人员名单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陈耕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荣红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秀兴为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赵锋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孙来斌之后);
范宇新为山东省煤田地质局局长;
冯素玲为烟台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刚为曲阜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纪洪涛为曲阜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宗明为济南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商华为济南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霞为济南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强为济南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黄加栋为济南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合亮为鲁东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岳远彬为鲁东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厚为鲁东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向平为鲁东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毕研强为鲁东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纪洪芳为鲁东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红霞为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谢申祥为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秦梦华为齐鲁师范学院院长;
张兆明为齐鲁师范学院副院长(列副院长第一位);
李伯伟为齐鲁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正为齐鲁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梁淑娟为潍坊医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忠为潍坊医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成敏为潍坊医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会海为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林爽为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蒋海升为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晓清为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窦衍瑞为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光红为山东女子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清明为济宁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明为济宁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国栋为济宁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郑华美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吉鹏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邱立平为山东建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青为山东建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宫志远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玮的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李合亮的烟台大学副校长职务;
夏云杰的曲阜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冯冲的曲阜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张士强的济南大学校长职务;
王志的济南大学副校长职务;
李光红的济南大学副校长职务;
王庆的鲁东大学校长职务;
曲荣君的鲁东大学副校长职务;
沈东的鲁东大学副校长职务;
亢世勇的鲁东大学副校长职务;
邹海林的鲁东大学副校长职务;
张培国的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
林松柏的齐鲁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刘德增的齐鲁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孙宏伟的潍坊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葛国文的潍坊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振智的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炳君的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许海波的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郭建国的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盛国军的山东女子学院院长职务;
吕灵昌的济宁学院院长职务;
李继凯的济宁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旭英的济宁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兆明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杨振宁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查玉喜的山东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
孙祥军的滨州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赵敏的济宁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秦梦华的泰山学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