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2〕131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2〕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8处,名称分别为:唐王南、唐王北、高官寨、码头、魏桥、黑里寨、青城北、高青西。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2022年7月15日
(2022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