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8-15
发文字号: 鲁政任〔2022〕145号 发布日期: 2022-08-15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姜同松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姜同松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鲁政任〔2022〕145号

菏泽学院: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姜同松的菏泽学院院长职务;

刘兴坦的菏泽学院副院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 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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