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阅范围
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县以上图书馆、档案馆、综合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并在市、县(市、区)综合服务大厅设有免费取阅点。
声 明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前身《山东政报》,曾用刊名《山东行政公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公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主管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省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公布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含电子版)版权归山东省人民政府所有。 为充分发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的史料价值,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顺利完成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自1949年7月创刊以来的所有历史公报的搜集、整理、扫描、上网工作,公众、学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各类用户可以登陆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dong.gov.cn)政府公报专栏免费下载相关资料,用于单位或个人的学习和研究。未经许可,不得用于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应用,一旦发现,山东省人民政府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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