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建立和完善企业风险化解联动机制的有关建议的办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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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15:54 来源: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和完善企业风险化解联动机制的有关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等因素影响,我省个别大型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债务风险暴露,对区域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较大挑战。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企业债务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从2018年开始,省市两级政府均建立了相关部门参加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将企业流动性作为重点领域,每年组织摸排大型企业债务风险,针对担保圈、流动性、债券兑付等潜在风险隐患,推动各市“一企一策”制定风险预案,避免风险蔓延扩散。经过各方持续努力,我省金融风险形势趋于稳定。截至2022年5月末,全省不良贷款率为1.38%,较2018年末下降了1.96个百分点。

虽然目前全省金融运行总体稳定,但金融稳定的基础还不够牢固,特别是在国际形势多变、疫情反复冲击的情况下,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有的大型企业债务规模较大,担保关系复杂,债务重组、引进战投等各项工作需要较长时间;个别大型企业风险如果处置不当,点上的风险可能向面上蔓延扩散,将对金融稳定大局产生不利影响。结合您的建议,我局下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合力。依托省级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中央驻鲁金融监管部门、省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加强统筹协调,集聚各方合力,以大型企业债务风险为重点,提高风险化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推进。综合考虑企业实际和各方关切,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采取市场化、差异性措施化解债务风险。对于生产经营正常但财务负担较重、资金链紧张的企业,督促企业加快“瘦身”减负,做强做优主业,通过新增信贷、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以时间换空间,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对严重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化解风险,盘活企业有效存量资产。对扭亏无望、失去生存前景的“僵尸企业”,推动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

(三)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债委会机制作用。推动贷款余额5亿元以上且债权银行3家以上的企业,组建债权人委员会,督促债委会主席行协调债权银行统一行动,推动风险企业与债委会协商制定并落实风险化解方案,避免风险扩大和蔓延。

感谢您对全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    


责任编辑: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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