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 在山东辖区内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 |
条件要求 | 在山东辖区内依法取得相应住所所有权或使用权,且符合所在区域内产业政策、生产经营场所规定的,均可申请。 |
涉及事项 | 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 |
办理流程 |
1.注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电脑端、手机端)用户并登陆;2.点击企业开办“一窗通”功能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实名认证及电子签名、提交申请;3.相关部门审核,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营业执照,并依申请人选择办理后续事项;4.申请人按照事先选择的方式(现场或寄递)领取营业执照、印章、税控ukey和发票等。 |
办理时间 | 1个工作日 |
办理费用 | 免费领取营业执照、税控ukey和发票 |
办理方式 | 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县、乡镇级政务服务大厅。 |
所需材料 | 能够提交电子版身份证的,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
咨询方式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