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立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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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在山东辖区内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
条件要求 在山东辖区内依法取得相应住所所有权或使用权,且符合所在区域内产业政策、生产经营场所规定的,均可申请。
涉及事项 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
办理流程

1.注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电脑端、手机端)用户并登陆;2.点击企业开办“一窗通”功能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实名认证及电子签名、提交申请;3.相关部门审核,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营业执照,并依申请人选择办理后续事项;4.申请人按照事先选择的方式(现场或寄递)领取营业执照、印章、税控ukey和发票等。

办理时间 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领取营业执照、税控ukey和发票
办理方式 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县、乡镇级政务服务大厅。
所需材料 能够提交电子版身份证的,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