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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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 06- 30 15: 18 来源: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4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一居民自建房倒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建筑行业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5月7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干杰书记、乃翔省长等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迅即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和消除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对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5月7日、9日,省政府接连两次召开全省视频会议,乃翔省长、赞荣副省长分别就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行动进行具体安排。5月1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请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前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建方案起草小组,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外省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形成《实施方案》初稿。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后,又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调整完善,在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时限要求、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方面,与国家方案有关要求和表述作了充分衔接、对应,并结合实际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23个部门、单位进行会签,达成一致意见,完成合法性审查。期间,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听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情况汇报,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做好起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省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所提意见,形成了《实施方案》,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五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全省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利用2年时间,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完成问题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同时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力争到2024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第三部分,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范围涵盖全省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和工矿区、景区、库区、铁路和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项目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内容主要包含自建房的基本信息、安全状况、使用情况、合法合规情况等。

第四部分,实施步骤。专项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压茬推进。一是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全面自查、乡镇(街道)排查初判、县级(部门)复核评估方式进行排查摸底,托清底数,建立隐患问题台账,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安全鉴定,2023年6月底前完成。二是实施分类整治。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实施分类整治,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加强审批监管,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制度体系,推动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建设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强调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实施、严格督导检查、强化宣传引导等内容。

责任编辑: 韩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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