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德州市深化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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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 06- 03 13: 01 来源: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德州市深化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德州作为全省唯一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城市,被赋予了“建设京津冀产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优质农产品供应、劳动力输送基地和京津冀南部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为更好发挥德州市服务和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支点作用,进一步拓展区域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2021 年7月,德州市委、市政府向省委报送的《关于支持德州高质量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请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做了批示,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2021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若干措施》,并征求省有关单位意见,同时就《若干措施》中涉及国家层面的事项形成《山东省德州市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国家支持的重大事项》,书面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2022年2月,省委书记李干杰同志到德州市督导调研时要求“德州要着重抓好对接京津冀”。根据指示精神,省发展改革委、德州市再次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汇报街接,相关领导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德州市对《若干措施》进行了相应调整,再次征求省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并充分吸收相关意见建议。

二、决策依据

《若干措施》的决策依据主要有:《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德州加快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意见》《德州天衢新区发展规划》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包括6个方面20条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省级推进机制。提出省级层面建立支持德州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联系机制1条政策措施。

二是积极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提出加强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发展飞地经济,支持申建综合保税区,建设中国 (德州)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建设“京沧德济”生物医药走廊,鼓励省属国有企业、科研院所与德州合作,创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德州中心或产业化基地,支持引进京津冀高层次人才和开展双向挂职交流8条政策措施。

三是促进社会民生领域共建共享。提出从教育、医疗、农业等方面,支持德州全面提升共建共享水平3条政策措施。

四是深化金融领域协同协作。提出加强与国家、省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加大基金、专项债券支持力度,支持德州开展省级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2条政策措施。

五是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出支持德州交通、航运、水利等领域重大工程建设3条政策措施。

六是强化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提出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德州开展国家、省级生态领域相关试点工作3条政策措施。

责任编辑: 庞巧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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