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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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 06- 29 09: 59 来源: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是国家首次开展的以省为单位建设的中医药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是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大举措。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提出的“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要求,2021年12月1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批复同意,确定含我省在内的7个省(市)建设首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为加快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根据示范区建设和国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要求,省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建设方案》,完成了意见征求、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先后通过省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省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二、主要内容

《建设方案》分为4个部分,分别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建设方案》提出以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到2025年,全省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创新成果,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

《建设方案》明确了示范区重点任务。按照国家要求,我省示范区建设任务包括6个“必答题”和3个“特色卷”,其中“必答题”7个省(市)均需开展,“特色卷”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各省(市)工作实际分别确定。根据国家规定的建设要求,我省相应确定了9项重点任务。

六个“必答题”对应的任务为:一是健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建立符合中医医院发展规律的投入机制。二是建设高水平中医药服务体系。聚焦“全覆盖”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不含中医专科医院)全部设置发热门诊,县级中医医院全部建成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和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三是改革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进一步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推进中药饮片省际联盟采购。四是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三经传承”全面融入名医工作室和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深入开展“西学中”人才培养工作。五是强化中药质量全流程监管。推进“中药突破”计划,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监管力度,探索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六是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机制。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中医医院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科研和地方中医药发展成效评价机制。

三个“特色卷”对应的任务为:一是深化中医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打造德州市医保支持中医特色专科和威海市支持中医特色医疗机构发展示范点。二是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实现90%以上财政支持建设的中医馆注册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三是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国家、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分别增加至10个、50个,建成一批中医药类博物馆、中医药文化知识角、文化长廊、文化街和主题公园。

《建设方案》规划实施步骤,包括三个阶段,改革试点阶段(2022年6月-2023年12月),全面推广阶段(2024年1月-2025年5月),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6月-12月)。

责任编辑: 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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