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2-06-10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22〕59号 发布日期: 2022-06-10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

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

鲁政办字〔2022〕5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04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对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评估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各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紧扣“十四五”开局起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经评估考核,确定潍坊等5个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0个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为政务公开综合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东营等5个市政府和省退役军人厅等10个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为政务公开综合工作进步较快单位,济宁等市政府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为政务公开专项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的决战之年。政务公开的重中之重,是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指标认真查摆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改进提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号)的具体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2021年度山东省政务公开评估考核结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10日印发

责任编辑: 倪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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