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挂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牌子)

负责全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