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办公室(挂省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管理处牌子)

负责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管、省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拟订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参与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组织开展流域内联合执法、异地执法和交叉执法,组织开展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