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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带抵押”过户
  • 创新领域: 不动产登记
  • 创新单位: 济南市
  • 推广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
  • 推广范围: 全省
  • 案例摘要: 为优化营商环境,增添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济南市转变理念,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为主导,政企联动,在全国率先推出规范化、体系化的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通过“双预告登记”加公证处提存资金监管方式实现二手房在抵押情况下,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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