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对外使用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称)

负责拟订全省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指导、监督、协调等工作。负责省政府本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立案工作。承办行政复议立案审查阶段产生的行政应诉案件、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