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

1.负责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和人文社科研究发展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

2.负责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计划和成果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和省部重大科技攻关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3.负责全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承担山东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4.负责高等学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5.负责指导全省学校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研创新平台、新型智库建设工作,协调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

6.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学术期刊管理和古籍整理研究工作。

7.负责协调全省教育系统有关版权和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