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学生处

1.牵头负责拟订全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和改革措施,拟订全省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2.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3.负责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准和招生广告管理工作。

4.负责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实施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

5.负责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国家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学生入学和毕业教育。

6.负责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和奖惩工作。负责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办理高等学校学生信访和申诉。

7.负责对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高校和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的处罚。

8.参与拟订全省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9.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大学生征兵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