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1.负责全省高等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全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

3.负责指导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组织实施重大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项目。

4.负责指导全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条件装备、实验室等教学资源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普通本科高校教材管理工作。

5.负责全省普通本科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开展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和评审工作。组织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教学团队评选工作。

7.负责指导普通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8.参与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普通本科高校设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9.负责普通本科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导舆情风险防控工作,参与应急处置。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