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1.负责拟定全省教育督导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2.负责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及其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3.牵头组织全省教育发展水平评估。

4.负责统筹全省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5.负责组织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

6.负责统筹厅(委)开展的各类教育检查、评估和第三方教育评价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