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1.负责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统筹推动实施,统筹各类教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负责编制下达全省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指导高等学校编制生源计划,协商确定有关高等学校跨省招生计划。

3.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监测工作。

4.负责各类学历教育高等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全省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指导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6.负责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对负责管理的高校、直属单位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

7.协调国内教育协作与交流工作和省部共建高校项目的组织实施。

8.负责统筹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9.统筹厅(委)实施国家、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关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