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环境地质处(挂海洋地质处牌子)

制定水文地质、生态环境地质、城市地质、海洋地质、新能源地质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地下水、地热与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承担水工环地质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地热、矿泉水资源等矿权管理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环地质项目成果集成和业务范围内应用技术研究、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