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

一、指导督促全省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综合协调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综合协调厅内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行业管理处室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管理职责。

二、指导工业企业抓好本质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全省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拟订民爆器材生产、销售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依法开展安全监管。

五、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省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