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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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 12- 12 14: 30 来源: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枣庄市以“创新引领乡村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务院批复明确要求:山东省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门的支持政策,形成推进合力,支持枣庄市全面落实和实施好各项行动和工程,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目标。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成立了山东省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科技厅会同枣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单位,在学习借鉴已批复的示范区建设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枣庄实际研究起草了《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9月中旬,经省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讨论后,广泛征求了37个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研究提出一系列具体支持政策措施,形成《若干政策》(送审稿)。2022年11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决策依据

《若干政策》的决策依据主要有: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71号)

《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包括6个方面15条内容。

一是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提出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大人才支持力度2条政策措施。

二是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提出积极推进产业转型、支持智慧乡村建设2条政策措施。

三是支持城乡融合发展。提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加强全民健康体系建设3条政策措施。

四是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出推动能源与产业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低碳创新园区示范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优化3条政策措施。

五是支持可持续发展投入。提出强化财政支持、实施专项支持、加强金融支持3条政策措施。

六是支持体制机制创新。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体制机制保障2条政策措施。

责任编辑: 张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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