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1-07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2〕219号 发布日期: 2022-11-08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潍坊至青岛高速公路及连接线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潍坊至青岛高速公路及连接线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2〕219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潍坊至青岛高速公路及连接线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2〕46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潍坊至青岛高速公路及连接线设置收费站12处,名称分别为:北海路、潍安路、东环路、峡山东、安丘、景芝、井沟、密水、柏城、胶西、杜村、九龙西。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监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1月8日印发

责任编辑: 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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