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省的重大战略使命,对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国务院批复明确要求,山东省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将《意见》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指引山东奋力“走在前、开新局”的重要纲领性文件。9月6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制定《意见》分工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对《意见》逐句分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广泛征求了省各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完成部门会签达成一致。9月9日,省委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确定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
二、决策依据
决策依据主要为:《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
三、主要内容
采取“正文+附件”形式,既从总体把握上明确要求、健全机制,又从具体任务上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正文明确了五方面内容。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意见》印发实施对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不断提升《意见》推进实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细化实化责任分工。各责任部门要对照分工负责的重点任务,制定可操作、可评估、可考核的行动计划,逐项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三是强化政策措施配套。加强对上汇报衔接,争取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意见》的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省级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领域配套政策。四是加强督导评估考核。将《意见》落实工作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四进”工作重点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绩效管理。五是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大力激发各类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形成全社会全力支持和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
附件按照“应分尽分、压实压紧”的原则,将《意见》中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逐句逐项分解,共100项,一一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确保每项工作主体明确、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