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52565A/2022-01000 | 组配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 文件编号: | |
有效性: |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我省陆生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机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厅定于近期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监管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各项检查工作,具体日程安排由检查组与抽查单位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协调确定。
二、检查对象
从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的5家检查对象,抽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犯罪活动。
2.是否存在在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等,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3.现有条件是否符合《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规范总则》(YT3214-2020)、《野生动物饲养场总体设计规范》(LYT 2499-2015)等有关要求。
4.是否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种类、数量、场所、范围、方式、有效期等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培植)、出售、购买、利用等相关活动情况。
5.从事陆生野生动物生产经营活动的物种来源是否合法有效,能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如买卖合同、引种协议或者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罚没物品移交材料等。
6.相关谱系档案、物种变动、库存储备与核销、档案登记、应急预案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公告》。
五、检查方式
1.随机匹配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2.听取抽查单位的情况介绍。现场查看陆生野生动植物从业主体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等情况,查阅相关管理档案资料。
3.检查人员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由被抽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格把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要求,切实落实好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监管和日常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机结合,督促本辖区野生动植物从业机构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从业机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野生动植物从业机构物种和数量增减情况,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情况等。督促指导野生动植物从业机构做好山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系统的信息维护和使用。
(三)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协调配合好省级抽查,按照本级政府有关要求做好辖区内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尽量减少对检查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检查组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轻车从简、厉行节约,自觉做好廉政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请予以协助配合。
联系人:高亮 0531-88557706。
附件:抽查单位名单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