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 意见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已结束 征集时间: 2022-10-27 至 2022-11-30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渔业行政处罚行为,保证公平公正行使裁量权,省农业农村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的《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制定了《山东省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zfjfzc@shandong.cn,邮件标题注明“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8号1106室,联系电话:0531-82987790

3.意见反馈截止2022年11月30日。

附件:《山东省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27日

分享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