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2-10-28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22〕124号 发布日期: 2022-10-31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22青岛数字文化应用产品交易大会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举办2022青岛数字文化应用产品

交易大会的批复

鲁政办字〔2022〕124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2022青岛数字文化应用产品交易大会的请示》(青政呈〔2022〕74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2022年11月17日至20日在青岛市举办2022青岛数字文化应用产品交易大会,大会由青岛市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共同主办,所需经费由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三级财政资金承担。

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节俭、务实、高效办会,按照规定履行邀请有关领导人出席活动的报批手续。认真组织筹备,提升参展企业和展品水平,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安全防范、疫情防控等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大会顺利举行。

三、在招商招展、新闻宣传、展会推介、会刊资料、会场布置等方面不得进行违规宣传,不得随意改变大会名称或增减主办单位。如举办时间确需调整,主办单位须及时向省政府报备。

四、请于大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大会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自查情况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0月31日印发

责任编辑: 温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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