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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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06 11:00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
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1〕146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改扩建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1〕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14处,名称分别为:满庄、宁阳东、曲阜北、曲阜、邹城北、邹城、峄山、滕州、滕州南、枣庄北、枣庄、枣庄南、微山湖、峄城。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3日
(2021年8月16日印发)


责任编辑: 照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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