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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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25 10:3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山东省应急物资保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1〕8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山东省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作为省政府长期设置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组   长:李干杰 省委副书记、省长 

  第一副组长:王书坚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 组 长:凌 文 副省长

        孙继业 副省长 

        范华平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汲斌昌 副省长 

  成   员:宋军继 省政府秘书长

        周连华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于海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丁冠勇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刘炳国 省民政厅厅长

        刘兴云 省财政厅厅长

        宇向东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王玉志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孟庆斌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刘中会 省水利厅厅长

        李希信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袭 燕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秦传滨 省应急厅厅长

        张 斌 省国资委主任

        王伟华 省粮食和储备局局长

        唐建俊 省畜牧局局长

        姜久坤 省地震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按照省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省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平安山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研究提出全省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负责全省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工作,宋军继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秦传滨、袭燕、丁冠勇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省应急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按职责组织拟订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对领导小组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工作按照职责分别由省应急厅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省卫生健康委的卫生应急办公室(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省公安厅的警务保障部承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21日
(2021年7月22日印发)

责任编辑: 照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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