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山东将加快建设“美丽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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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 06- 03 14: 15 来源: 大众日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2021年全省湾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和《渤海湾(山东部分)污染整治指导意见》《莱州湾污染整治指导意见》《丁字湾污染整治指导意见》,加快建设“美丽海湾”,推动全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改善、海洋环境风险有效管控、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持续提升。

  《工作要点》提出,今年全省湾长制工作坚持陆海统筹、系统治理,将从统筹推进陆源污染治理、精准防治海洋污染、加强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海洋环境灾害风险防范、服务经略海洋发展大局、健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六大方面入手,着力解决一批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

  在统筹推进陆源污染治理方面,《工作要点》明确要加强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实施入海河流消劣行动,巩固40条国控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成果,推进63条省控入海河流消劣。推进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年底前完成三分之一以上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其中工业生产废水排口全部完成整治。

  精准防治海洋污染方面,《工作要点》提出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加强船舶污染专项治理,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海洋塑料垃圾监测。

  服务经略海洋发展大局方面,《工作要点》提出,服务保障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协调推动深远海养殖项目规划环评编制工作,服务水产养殖转型升级;组织开展全省海上风电建设规划环评;做好海水淡化项目环评服务工作,推进浓海水的综合利用。

  根据《渤海湾(山东部分)污染整治指导意见》,到2022年,渤海湾(山东部分)沿湾县控及以上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25年,完成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并实现有效监管,潮河总氮浓度控制在5mg/L以内,渤海湾(山东部分)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初步将渤海湾贝壳堤岛保护区段、东营黄河口区段建成“美丽海湾”。

  根据《莱州湾污染整治指导意见》,到2022年,莱州湾沿湾县控及以上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陆海衔接区域实现有效监管。到2025年,完成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并实现有效监管,主要入海河流总氮浓度较2020年下降10%,莱州湾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8%左右。初步将黄河口区段和莱州湾潍坊滨海旅游区段建成“美丽海湾”。

  根据《丁字湾污染整治指导意见》,到2022年,丁字湾互花米草入侵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水动力环境有所改善。到2025年,完成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并实现有效监管,五龙河总氮浓度较2020年下降10%,丁字湾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25%左右(省控站位)。(记者 陈晓婉)

责任编辑: 倪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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