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优化山东省营商环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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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15 12:59

徐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山东省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专题研究。我们认为,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我委推动省属企业建立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工作进展情况

自2018年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以下简称清欠工作)开展以来,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欠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省属企业清欠工作。截至2020年末,累计清偿欠款71.28亿元,除进入司法程序欠款1.96亿元外,其余欠款全部清偿完毕,是国家首批完成无分歧欠款清偿的主体之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清欠责任。国资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工作专班,督导省属企业建立清欠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有效推进清欠工作。先后10次下发通知、8次召开专项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作精神、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推动省属企业不折不扣落实清欠任务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清欠各阶段任务。建立健全清欠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指导各企业分类制定清偿措施,严格按清偿时间和清偿方式抓落实。建立投诉事项台账,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逐一跟踪落实进展情况。先后15次到清欠任务较重的企业进行实地调研督导,研究具体清偿措施,并督促实施。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导企业加强对投资类项目立项、预算等方面的事前论证评审,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展。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按质量标准、履约进度、付款条件等履行。强化结算验收,严格按合同约定进度办理计量、结算、验收手续,及时解决合同纠纷,严防拖延拖欠。强化还款约束,将应付账款控制和清欠工作成效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坚决杜绝霸王条款、打白条等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欠工作落实到位。按月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清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进度慢、故意拖欠的单位进行通报,对重点企业下发4次督导通知单。督促企业组织力量专题研究有分歧欠款清偿方案逐户明确清欠主体和责任人,将推进情况纳入重点工作督导考核。指导企业加强协调沟通,必要时集团给予资金支持,依规依法妥善解决分歧、清偿欠款。

(五)建立法务服务机制,依法依规解决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为抓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贯彻落实,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家省直部门拟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纠纷法律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创新性建立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纠纷法律服务机制,组建法律法务团队,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代理和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依法化解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纠纷,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国资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后续清欠工作,为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一是对进入司法程序欠款,督促企业做好有关证据的收集、提供工作,根据判决结果依法合规清偿欠款。二是以清欠工作为契机,建立防拖欠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强化合同管理、结算验收、支付管理,建立健全客户、供应商档案,查缺补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边清边欠、前清后欠。三是要求企业将防拖欠工作作为长期坚持的工作纳入企业内部经营业绩考核,严明奖惩,落实责任。四是抓好《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的宣贯落实,指导督促省属企业在依法经营上做表率,为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特此答复。

 

 

山东省国资委

2021年5月31日

(联 系 人:马  猛

联系电话:0531-85103638)


责任编辑: 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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