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好职业教育推进产教融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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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26 11:54

边江风代表:

提出的《关于办好职业教育推进产教融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山东省国有企业职业教育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对推动省属企业职业教育发展、深化产教融合具有较强的指导借鉴意义。结合省属企业实际和您的建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国资委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有关省属企业创建产教融合型企业。

一是积极配合出台鼓励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专门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发改社会〔2019〕1016号)、《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 号)、《山东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教职字〔2020〕10 号)等文件,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是认真组织省属企业创建产教融合型企业。下发通知对省属企业积极参加相关试点工作提出要求,同时做好政策解答,汇总转报工作。2020年4月,鲁商集团、山钢集团、山东港口等13户省属企业被列入省第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入库名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国资委将继续充分发挥省属企业在产教融合工作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推动有关省属企业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一是继续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省属企业积极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办强做好职业院校,为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对进入省第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入库名单的省属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争取进入正式名单,以充分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同时,继续推动具备条件的省属企业争创产教融合型企业。

 

 

                              山东省国资委

                           2021年5月21日

(联 系 人:王思云

联系电话:0531-85103606)



责任编辑: 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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