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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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9 09:15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发挥政务公开作用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持续深化应急管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立足重大战略和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围绕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全省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和各处室、单位职责,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公开工作。

1.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便于对突发事件及时做出响应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责任单位:救援预案处。

2.主动公开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规划。做好应急管理领域有关重点项目建设和政策实施情况公开。按照省统一部署,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厅直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3.按照省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要求,配合做好数据开放工作。

责任单位:科技信息化处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4.加大惠民政策和社会救助等有关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救灾物质保障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二)聚力安全生产推进政务公开。

5.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驻点监管、专项督导、执法百日攻坚等行动和活动信息。

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执法局、专项督导专班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6.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总监、企业全员培训等新政策新措施的公开宣传,发动全民全社会举报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关心关注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新闻宣传处牵头,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安全举报投诉中心分工落实。

7.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及时公开经批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加大对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调查评估统计处。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

8.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深化减权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制定并发布省级层面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以及监管规则和标准。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9.加大“互联网+执法”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等领域的监管执法信息。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执法局、科技信息化处、非煤矿山处、危化处、安全生产基础处。

10.及时发布涉企便民政策,通过省应急厅官网、山东政务服务网、省安全生产协会官网、媒体等渠道,公开有关政策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单位、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等信息。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和实际情况,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和健康科普宣传。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新闻宣传处、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牵头,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四)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1.认真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对照应急部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厅属事业单位及时制定落实措施,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建立完善申诉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和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保障中心、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安全举报投诉中心、航空应急救援中心、减灾中心。

二、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五)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聚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解读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认真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12.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

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13.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及时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责任单位:新闻宣传处牵头,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六)不断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各处室、单位制发政策和文件后,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

14.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针对社会关切事项,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及宏观数据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15.注重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通过数字化、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

责任单位:新闻宣传处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七)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16.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注意对照检查并主动公开2021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17.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密切关注涉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完善对内对外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主动作出回应。

责任单位:新闻宣传处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三、持续强化公众参与推动高水平决策公开

(八)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18.继续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新闻宣传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九)扎实搞好政民互动。

19.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决策会议制度,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开展政务公开日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探索借助5G、云直播、视频直播、VR等新技术开展线上主题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及时回复留言评论、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

责任单位:办公室、新闻宣传处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四、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十)严格政府信息管理。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省应急厅官网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20.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时公开发布,2021年年底前系统清理应急管理领域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2016年以后制定的),通过省应急厅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21.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报请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发文的,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厅内部文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落实“无解读、不发文”要求,确保解读材料与发文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拟制公文时,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22.加强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新闻宣传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十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3.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注重与申请人沟通联系,主动为申请人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依法保障申请人权利,确保流转顺畅、内容合规。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提高答复规范性和精准度,防范法律风险。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十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4.按照全省数字政府“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建设要求,以及“进一张网,办全省事”要求,推进网络融合工作。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避免发生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2021年年底前,确保省应急厅官网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

责任单位:办公室、新闻宣传处、科技信息化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十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5.按照国家和省安排部署,以应急部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指导,印发实施《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导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抓好落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五、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落实力度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发挥好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交流,调整充实各处室、单位联络员队伍,建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开展。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列入厅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十五)加强督导考核。各处室、单位要对照要点和台账,抓好共性任务和个性指标落实,细化内部工作台账,确保落实到位,认真做好省第三方评估和专项评议迎评工作。进一步强化激励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处室、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开通报批评,督促整改提升。

(十六)加强公开宣传。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将省政府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单位协调联络,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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