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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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9 13:49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1〕6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2021年4月13日印发)


责任编辑: 照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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