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典当行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典当行由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制定规则,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实施监管。2018年典当行监管权限由商务部转隶至中国银保监会,目前银保监会正在对现行的《典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在《典当管理办法》出台前,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拟先行出台《山东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工作指引(暂行)》,待《典当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再正式出台我省有关实施细则。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典当行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衷心希望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得到您更大的支持。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