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破获多起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大案
【 字体:
打印
时间:2021-05-11 09:28 来源:大众日报

  5月10日召开的山东省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透露,近两年,我省对于打着金融创新和“互联网+”旗号进行非法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尤其是紧盯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等突出金融犯罪,破获多起大案,全力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和居民财产安全。

  2020年,济宁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济宁某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经查,2019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某伙同后台技术人员贾某等人成立“元宝币”平台,以投资人购买“矿机”挖取“元宝币”换取收益的运行模式,通过互联网、出租车发布广告,召开宣介大会等方式,拉拢投资人在其公司网站进行会员注册,以每日可获1.3%-2%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吸收群众资金,吸收资金基本用于支付投资人到期收益和转移挥霍,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款不能返还,涉案金额2100余万元,造成数百名投资人损失近1300万元。现该案主犯李某某等人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至1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菏泽市公安机关侦破“1·10”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犯罪系列案件。经查,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人开发具有分仓管理账户、对接境内外期货交易及清算提成等功能的期货交易软件,向多个“黑平台”出售。“黑平台”犯罪团伙利用该软件开设平台,招揽客户并为其提供“加杠杆”期货交易服务,从中赚取非法收益,严重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秩序。2020年7月,专案组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打掉犯罪团伙13个,冻结涉案资金5412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非法集资犯罪的意识和能力,省公安厅组织编纂了《非法集资犯罪手法目录(2021)》,总结梳理出虚拟货币交易融资类、消费返利类、外汇交易类、私募基金类、第三方支付类等13类经济金融领域易发常见的非法集资犯罪,下一步将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线索排查。(记者 王爽)

责任编辑: 温向前
分享
上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