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落实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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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16 16:17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抓好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等7部门《关于反馈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的函》反馈问题整改,提升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2号),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实现问题整改到位、制度保障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能力提升到位,进一步建立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我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健康中国、健康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立行立改,落实各级整改责任。第一时间将国家督察反馈会议精神和国家7部门《反馈意见的函》传达到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督察反馈我省的5类问题照单全收,结合实际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二)点面结合,推动全省工作提升。省直有关部门、16市政府对照国家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自查整改,审视本部门、本地区是否也存在类似问题或相关问题,点面结合,提升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水平。

  (三)重点突出,实现难题创新突破。突出“思想认识、协调机制、管理责任、执法力量、疫情防控”等5方面问题整改重点,分门别类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特别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量薄弱”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实现创新突破。

  (四)建立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各级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制度、工作沟通制度、督察检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1.山东省于2019年4月印发63号文件配套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9〕12号),至2020年8月方成立山东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专项小组,9月召开专项小组第一次会议,推动工作落实进度迟缓。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文件要求,充分认识综合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政府领导定期调研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纳入中心组2021年学习方案,有关部门把综合监管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二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省、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专项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推动问题整改。4月份,省医改领导小组召开医改及综合监管督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国家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是强化督察检查。突出“督政”原则,完善省、市两级督察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综合监管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组织对各市的实地督察。各市政府将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督查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市级督察。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各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2.济南市于2019年12月以卫生健康委名义印发《济南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重点任务分工》(济卫发〔2019〕19号),未充分发挥政府在落实建立综合监管制度中的主导作用。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实施意见。今年4月,济南市研究制定《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二是强化政府主导。各市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本市政府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文件,完善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责任链条,细化责任分工,充分发挥政府在法治建设、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各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5月。

  3.济南市于2020年9月成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专项小组,由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公安等8个部门组成,至今未召开专项小组会议。部分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对63号文件重视不够、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有的未传达和学习过该文件,有的认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一家的事,对63号文件中本部门的具体责任分工认识不清。

  整改措施:一是纠正错误认识,发挥专项小组作用。今年4月份,济南市开展“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推进月”活动,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综合监管专项小组成员单位深入学习国务院、省政府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文件,加深各部门对综合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各部门主动担责,坚决消除“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一家的事”的错误思想。4月份,济南市综合监管专项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国家督察反馈意见,理顺工作规则,完善部门协作框架,夯实综合监管组织基础。目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了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市场监管局牵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全市“监管一张网”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省、市综合监管专项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召集,通报综合监管工作进展,解决工作难题。

  责任单位: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5月,持续深化。

  (二)综合监管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够

  1.山东省自上而下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依托深化医改领导小组中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专项小组。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各自为战、缺乏联动问题突出,形式联合多、实质联合少,落实文件多、主动沟通少,未形成对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监管的“公约数”,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发挥作用不够。

  整改措施:省、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专项小组切实发挥综合监管协调机制作用,完善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综合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卫生健康、公安、民政、市场监管、医保、药监等部门加强联动,加大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领域的协同监管力度,在住宿业、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重点行业,每年发起或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结果录入征信平台进行公示,对问题突出的领域开展联合整治,形成对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综合监管“公约数”。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各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持续推进。

  2.督察组与各部门开展的个别谈话中普遍反映,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互联互通程度不够,未充分形成监管合力,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健全完善部门之间、上下之间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联动机制,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监管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一是拓展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二是健全部门之间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案件线索调查处置结束后,接收部门向移交部门进行反馈。三是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案件线索通报、案件会商、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方面做好衔接配合,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是完善工作报告制度。部门重大工作事项及时向政府报告。本系统、本行业上下级之间做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定期报告、工作动态随时报告。五是健全工作调研交流机制。部门之间、同级之间、上下级之间加强调研交流,取长补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专项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专项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三)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如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对医生多点执业情况不掌握,备案情况不清楚,缺乏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在加快公立医院纪检监察“三转”、推动行风建设的大背景下,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行风建设办公室至今挂靠院纪委监察处,存在对“三转”理解不深、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专题研究,立行立改。3月份,齐鲁医院召开院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定从制度修订、人员培训、跟踪核查3个方面限期整改。修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医师多机构(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加强医生多点执业管理。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将医院行风建设办公室从医院纪委监察处转设至医务处,由医务处具体承担行风建设责任,纪检监察处与医务处密切配合,落实监督职能,强化行风教育,推动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举一反三,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自我管理责任。在全省开展卫生健康监督“守正创新年”活动和监督执法“蓝盾行动”,突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排查和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把行风建设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我管理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等级评审重要内容,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自我管理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各市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2.济南市中医院存在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变更手续、未按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未按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和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等多项放射卫生管理方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今年3月份,济南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对济南市中医医院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市中医院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医疗风险。该医院已完成了放射诊疗许可变更手续,组织11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按照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完成了第一周期个人剂量监测。从4月份开始,济南市健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体系,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3.个别医疗美容机构一位麻醉师同期开三台全麻手术,医疗质量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传播美丽正能量”为主题,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净化医疗美容市场。4月份,济南市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行动。二是开展民营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年活动,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特别是医疗美容机构普法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提升诚信经营水平。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各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持续推进。

  (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量薄弱

  1.截至2019年6月底,山东省每万常住人口的卫生监督员配备数仅为0.32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监督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特别是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据不完全统计,平均每个县级监督机构人员数仅为17人。尤其是2018年2月以来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个别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德州市11个区县中,只有1家独立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基层监督员人才流失情况严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要求,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责任,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量辖区人口数量、被监管单位数量、工作任务量和保障水平等因素,按照“权责一致、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健全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强化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执法职责。二是加强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用人、进人机制,充实基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量,尽快实现每万常住人口卫生健康监督员配备数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机构资源配置和规范化建设。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所需业务用房、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工作经费等保障政策,有效解决人才流失问题。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持续推进。

  2.另因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划归,山东省新增约40余万家职业健康监管单位,监督员数量少、任务重、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经验不足等问题十分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巩固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和尘毒危害专项执法成效,立足我省矿山、冶金、建材、化工行业用人单位数量多,职业病高发实际,突出抓好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明确有关机构承担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充实职业健康执法力量。抓好乡镇(街道)职业健康协管员队伍建设,缓解监督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二是加强职业健康信用监管。总结推广国家职业卫生分类分级执法试点经验,今年在8个市的12个县进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执法省级试点,明年在全省16市全部推开,发挥信用监管在职业健康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提升职业健康监管能力。通过业务培训、现场带教、模拟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大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培训力度,尽快解决职业健康监管经验不足问题。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持续推进。

  (五)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

  部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薄弱环节,如济南市舜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室内苍蝇聚集,暴露了院感风险;济南第二精神卫生中心预检分诊设置不合理,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工作要求;集美美容医院未全员进行体温检测,未人人佩戴口罩。部分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不严格,个别美容美发店无员工健康排查记录,部分餐厅、超市、药房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管理不到位,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对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涉事单位限期整改。3月份,济南市组织了对舜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济南第二精神卫生中心、集美美容医院等问题单位的现场核查,国家督察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级切实担负起常态化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责任,督促各类医疗机构,美容美发、餐厅、超市、药房等公共场所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继续倡导手卫生、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对疫情传播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三是强化底线思维,巩固防控成果。各级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长期性,深刻汲取河北、云南、青岛等地疫情反弹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

  责任单位: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已经完成,持续深化。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切实增强国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担负起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任务。要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自觉把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思想自觉,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的实际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整改任务牵头单位要承担起牵头抓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对每一项问题都要明确专人负责,拿出具体整改措施。配合整改单位要主动参与整改,配合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我省整改方案形成后,提交省医改领导小组研究,按期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

  (三)坚持标本兼治,落实整改措施。要按照国家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面上的问题要统一部署,全面整改。点上的问题,要逐个研究,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能短期整改到位的,要立行立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确定阶段性目标,确保整改工作质量。要举一反三,梳理排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管理风险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四)强化信息公开,做好宣传报导。我省《整改方案》要通过省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发挥主流新闻媒体作用,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公开重点问题整改和典型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强化舆情跟踪,做好舆论引导,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 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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