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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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 02- 01 10: 41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深入推进我省“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出台背景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抓好我省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分析,梳理制定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2021年全省重点任务和主要改革举措,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5个方面、24项任务目标、72条具体措施。

一是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服务“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配套制度办法,优化工作流程,确保中央直达资金指标及时分配下达、库款及时调拨,加快推进税费优惠“一户一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创新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模式,提高融资便利度和优惠力度,强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推进新就业形态多元化;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提高快速处置和精准管控能力,及时清理取消不合时宜的管控措施和临时性审批事项。

二是深化减权放权,切实释放活力和创造力。系统梳理现有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强化实施情况监督,落实行政许可设定审查机制,规范行政备案事项管理;继续精简各类审批,全面推动放权,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强化审批责任意识;落实事前审批精简措施,全面梳理调整数字经济领域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检查检测、行业监管等权责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创新审批方式,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质量。强化数字化、综合化、公平化监管,持续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强数据汇聚共享,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水平,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监管标准体系,梳理重点监管事项,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推动产品竞争力提高和产业转型升级;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强疫苗全过程监管,开展重点领域特种设备风险研判和隐患治理,健全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守住安全和质量底线;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深入推进移动应用程序(APP)侵害用户权益整治行动,严肃惩处有关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对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让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是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省市县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持续强化“爱山东”掌上服务功能,提供“24小时不打烊”在线政务服务;实施“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建立政务服务图谱,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满足企业群众多方位办事需求;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号响应”,推进更多高频民生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发挥全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作用,为外商投资企业有效解决用地、用工、用能、融资等问题和诉求;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五是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实施营商环境突破行动,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增强改革协同性,提升基层承接能力,确保审批监管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完善“好差评”制度;梳理分析营商环境方面有关法规政策等,执行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责任编辑: 金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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