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黄渤海新区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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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31 16:07

烟台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烟台黄渤海新区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烟台黄渤海新区规划陆域面积499.4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948.68平方公里。陆域四至范围:东至福莱山街道峨嵋山路,南至南王街道、刘家沟镇南边界和荣乌高速,西至北沟镇西边界,北至南王街道、新港街道和北沟镇北边界。空间范围包括大季家街道、新港街道、刘家沟镇全域和福莱山街道、古现街道、南王街道、潮水镇、北沟镇、大辛店镇、大柳行镇部分区域。

二、烟台黄渤海新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新优势,着力构建区域开放新高地,着力培育海洋经济新动能,打造面向东北亚高水平开放战略枢纽、海洋强省示范区、国家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三、烟台黄渤海新区要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体制架构,依法依规设置新区管委会,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遵循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

四、烟台市政府要履行新区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完善推进机制,创新发展方式,确保实现规划各项任务目标。烟台黄渤海新区要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全力推动重大改革创新和建设发展任务落实。

五、请省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分工,加强对烟台黄渤海新区发展的指导,在政策实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体制创新、开放合作、试点示范、机构编制、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支持省级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六、省发展改革委将牵头对《烟台黄渤海新区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开展评估。定期召开省级新区建设现场推进会,总结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提交省级新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研究。

附件:烟台黄渤海新区发展规划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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