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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2-03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去杨晓军职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鲁政任〔2021〕129号
发布日期:
2021-12-03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杨晓军职务的通知
鲁政任〔2021〕129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杨晓军的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 张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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