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经济领域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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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 01- 06 16: 23 来源: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组建全省经济领域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发动多方力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考察论证,在充分借鉴“十强”产业智库、山东科技创新战略咨询委员会等运行模式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山东省经济领域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暂行)》(以下简称《工作规程》)。现就《工作规程》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关于委员会运行机制

  专家委员会主要服务于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为全省经济长远健康发展出谋划策。我们从组织机构、工作职责、选聘条件、权利义务、工作方式、经费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今后委员会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夯实基础。组织机构方面,专家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1名,轮值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秘书长1名,委员15名左右。委员总人数一般不超过25名,省内外专家委员各占50%左右。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主要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沟通协调、咨询活动筹备等工作。活动形式方面,主要包括政策咨询会、学术演讲和论坛、书面征询、调研考察、专题建议以及其他省委、省政府同意的多种咨询形式。专家委员会委员采取聘任制,委员每届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可连续聘任两届或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二、关于第一届经济领域战略咨询委员会专家征集和遴选

  在考虑专家委员会成员人选时,我们坚持综合考量、统筹兼顾,注重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注重国家层面与省内层面相结合。既邀请国家部委、科研单位中熟悉山东省情、关心山东发展的专家,也邀请省内长期从事经济领域研究的专家。二是注重实践派与学院派相结合。既邀请长期在政府部门工作、熟悉国家政策、掌握产业情况、了解企业需求的实践派专家和活跃在市场一线的省内知名企业家,也邀请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理论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经常参与政府部门咨询活动的学院派专家。三是注重综合领域与专项领域相结合。既邀请宏观调控、区域经济、产业转型、财政金融等综合性领域的高水平专家,也邀请专门从事国企改革、产权保护、国际贸易、电子信息、海洋工程、医养产业等专项领域的专家。 

  下一步,专家委员会将充分发挥学术优势,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围绕事关全省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组织专家开展一系列咨询活动,为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贡献智慧。

责任编辑: 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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