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山东环境”网站(http://xxgk.sdein.gov.cn/xxgkndbg/)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系(电话:0531-66226623,电子邮箱:sdhbxxgk@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条例》规定,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强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公开规范化。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建立了厅主要负责同志靠上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参加生态环境部公开工作培训班,举办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培训班。印发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将公开任务分解到责任处室,明确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在年度考核中,设置了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的督促监督作用,促进各处室积极做好公开工作。
(二)完善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以“山东环境”网站为主发布平台,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作用,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按照业务主管原则,规范网站信息报送程序,开展信息发布前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二是优化调整发布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依托原有“信息公开”平台,梳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整合其他信息发布要求,建设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在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行“扬尘随手拍”,丰富公众号内容,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公开促进工作。三是合理调整设置平台栏目。梳理执法监管各项要求,调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栏目,调整“政策解读”专栏分类,便于公众获取信息。
(三)增强公开实效,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通过“山东环境”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52条。按照规定定期整理厅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及时报送档案馆。
一是按规定及时公开法定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发布单位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公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各类文件,2020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其他文件214件。6月5日,发布《2019年山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及时发布规划编制相关信息。年内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882个,对外提供服务事项205794项,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和“山东环境”网站发布了相关信息。设置了政府采购、预决算、行政处罚等专门栏目,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相关信息。
二是围绕生态环境领域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设立了环境质量发布栏目,对环境质量及时进行公开。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双晒”,一晒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二晒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情况。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实行“双指数”排名公开,一排16市环境标准达标情况,二排16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公开渤海污染防治信息。公开涉ODS企业名单。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要求。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建设“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印发了《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开展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以信息公开促进企业履行环保责任。持续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发布专栏”信息发布。公布各类专项行动检查结果、重点案件督办、挂牌督办案件信息。
三是做好政民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在意见征集方面,注重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众对重大决策制定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在政策发布方面,注重多种形式解读,提高政策透明度,增进公众的理解和认同,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年内共发布政策解读70条。在政府开放方面,针对生态环境业务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环保开放日”“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数据开放”等活动。面对社会公众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不了解的情况,及时编纂发布“小编约您一起学”5篇科普解读文章,回应社会舆论关切。
(四)规范办理,按时规范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着力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管理、协同办理、会商把关、送达存档等环节程序,通过分类指导、加强督办,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共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7件,其中,办理过程中主动撤销的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且逾期未补正的21件、按规定予以受理的145件。2019年结转2020年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
2020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共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8件,按期结转2021年办理3件。其中,16件政府信息为主动公开内容,26件依申请予以公开政府信息,20件部分公开政府信息,2件不予公开,63件不存在相关信息,21件申请公开的信息非本机关制作,按期办结率100%。
2020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因依申请公开收到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1件。1件行政诉讼已由原告申请、法院准予撤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82 | 增6.12% | 189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7 | -5 | 20579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1 | 减18 | 2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53.1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2 | 6 | 0 | 17 | 0 | 0 | 14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6 | 2 | 0 | 4 | 0 | 0 | 4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7 | 2 | 0 | 1 | 0 | 0 | 2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1 | 2 | 0 | 11 | 0 | 0 | 8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1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思想还不深入。二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在网站栏目设置整合、便民化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创新意识有待加强,公开活动策划方面还需要不断创新方法。针对这些问题,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提高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梳理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研究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将《条例》纳入厅学法内容。强化公开工作督查。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和水平。
(三)不断完善公开平台。优化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梳理公开内容,科学分类,调整公开目录,合理设置栏目,加强工作衔接,坚持数据同源,最大限度保持数据一致性,确保内容准确权威,继续发挥政务微博、微信新媒体的作用,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6月30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落实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就落实公开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特别是结合实际工作,细化了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公开工作任务,明确了具体分工,提出了保障措施,并在工作中予以实施。
政策解读:一图看懂: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