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台高速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同意新台高速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段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0〕181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新台高速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0〕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台高速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段设置7处收费站,分别为:武台、蒙山、郑城、白彦、山亭、枣庄东、台儿庄北。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2020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