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秦滨高速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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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8 13:49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同意秦滨高速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0〕17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秦滨高速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0〕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秦滨高速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设置4处收费站,分别为:无棣埕口、滨港、无棣西小王、沾化北。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2020年9月2日印发)

  

  


责任编辑: 照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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