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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已结束 征集时间: 2020-09-03 至 2020-10-03

  为了保障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活动,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省司法厅组织起草了《山东省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山东省司法厅官网“首页-互动交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sftlf1c@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司法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5743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日。

  附件:山东省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司法厅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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