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0-07-21
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威海港总体规划》(局部修订)的批复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0〕143号 发布日期:2020-08-06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威海港总体规划》(局部修订)的批复

鲁政字〔2020〕143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批〈威海港威海湾港区、南海港区总体规划修订(2019-2030年)〉的请示》(威政请字〔2020〕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威海港威海湾港区、南海港区规划修订方案。威海湾港区是中韩陆海运输通道、甩挂集疏运体系的重要枢纽,是与辽东半岛及韩国、东北亚地区人员物资交流的重要窗口,是威海市实现中心崛起、两轴支撑、环海发展、一体化布局战略的重要支撑,要突出集装箱、客货滚装和其他清洁货种运输功能,打造成为绿色生态港区。南海港区是威海港的重点发展港区之一,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威海湾港区实现功能调整的重要资源,是南海新区发展临港产业、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要通过不断完善港口基础设施,提高综合服务水平,逐步发展成为威海港大型综合性港区。

  二、同意港区岸线利用规划方案(详见附件1)。威海湾港区新港作业区规划港口岸线长度 12.0千米。

  南海港区规划可利用港口自然岸线总长约4.4千米,其中自已建引堤起点至二岛子南端总长约1.749千米的自然岸线为本次规划利用岸线;二岛子南端以东约2.651千米岸线现阶段维持不变,远期随着港区的发展再开发利用。

  三、同意港区功能定位及港区主要指标(详见附件2)。威海湾港区新港作业区以客滚运输、集装箱为主,并安排本地生产生活所需煤炭、成品油等运输,条件具备时,可发展旅游、物流、商贸、信息等现代服务功能,逐步将散货运输功能迁移。

  南海港区近期以杂货、通用干散货、液体散货等中转运输和促进区域内临港工业开发为主,同时承担威海湾港区大宗散货运输的功能转移;随着港口功能的完善和腹地运输需求的日益增长,逐步拓展大宗散货、集装箱、原油等运输方式,发展港口综合物流、商贸、信息、综合服务等功能,逐步形成威海港大型综合性港区;结合后方产业发展需求和港口运输等条件,在西港池规划预留LNG泊位2个;远景展望大型油品泊位。

  四、同意港区水、陆域布置规划方案。

  (一)水域布置方案。

  1.水域港界。水域港界控制点坐标范围详见附件3。

  2.航道规划和布置方案。威海湾港区新港作业区规划1条10万吨级主航道。南海港区主航道以5万吨级单向航道起步,随着港区规模的壮大和船型大型化的发展,航道等级可逐步提升至10~15万吨级,根据发展形势和相关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研究航道等级提升至20万吨级的可行性。

  3.锚地布置方案(详见附件4)。威海湾港区设2号锚地、6号锚地和新港区锚地共3处锚地。南海港区设靖海湾港区通用锚地、2号锚地和危险品锚地共3处锚地。

  (二)陆域布置方案。陆域港界控制点坐标范围详见附件5。

  五、原则同意港区集疏运通道、供电、给排水、通信信息等生产辅助设施及港区支持系统、环保措施的规划方案。

  六、你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规划实施工作。调整或修订本规划,必须按照《港口规划管理规定》等规定程序审批。

  附件:1.威海湾港区、南海港区岸线利用规划表

     2.威海湾港区、南海港区规划主要指标表

     3.威海湾港区、南海港区水域港界控制点坐标表

     4.威海湾港区、南海港区锚地控制点坐标表

     5.威海湾港区、南海港区陆域港界控制点坐标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21日印发

责任编辑: 温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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