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政务公开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不仅仅是考验响应速度,还考验了整体协作能力、 内在免疫力,只有正确认知挑战并做出彻底改变,才能将挑战变为推动工作进步的机遇。如何把疫情危机变为政务公开自我变革升级的契机,需要从提高协同性上下功夫。
一、什么是政务公开的协同性
协同在《说文》中的定义是“协,众之同和也。同,合会也”。“协”是协调与合作,是过程;“同”是目标,是结果。协同,就是协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资源或者个体,协同一致地完成某一目标的过程或能力,具体在工作中,就是为了完成某件事情或达成某个目标,强调部门之间的协作,步调一致。协同打破了边界,以人为中心,聚焦于人的需求与创造能力,不断促进人与外界环境的迭代适应,寻求组织整体有序地跃迁。
协同是一种高级境界,政务公开的协同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完成规定的公开任务,按照规定和指标而公开,为公开而公开——事的协同;发展到高一层次是根据公众需要而公开,将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需公开而公开——人的协同;最高级别就是将公开意识成为一种自觉,以公开为常态——心的协同,由此实现了政务公开协同性的提升。政务公开的协同性主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与“人”协同
此处的“人”,既指一名具体的普通工作人员,也可以指他所在的处(科)室、部门,乃至省、市、县,这是打破了边界的一种划分。处于协同关系的“人”与“人”之间,都必须处理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主动作为,服务总体目标。这就要打破自己“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让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实现相互促进、有机融合。“人”与“人”之间不是对立、掣肘、冲突的关系,而是协同的一个整体,从而达到合拍共振的效果。
(二)“人”与事协同
政务公开落到具体工作中,“事”的核心主要还是公开信息,要达到“人”与事协同,就必须实现思想与行动的协同。这就要求“人”的公开意识必须坚定,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深的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不论这项工作是否与公开有关,都问一问自己按照规定能否公开,将公开属性放到同信息标题一样的位置。这样才能打破“为公开而公开”的印象,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
(三)“人”与工具协同
“人”与平台的协同,实际就是流程的协同。政务公开的工作流程很多,想要实现流程协同,就需要深化流程再造。如何主动公开信息、如何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如何动态调整信息、如何实现公开的信息准确一致、如何考核评议公开工作、公开不到位的责任如何追究等等问题,都是需要考虑和研究的。因为外部环境和条件是在不断变化,所以流程协同也需要动态调整更新,只有不断深化流程再造,才能达到公开效果最优。
(四)事与事协同
这体现了一种平台思维,就是互联互通互动,要将公开的信息去碎片化和零星化,让各类信息之间有机整合,实现信息价值倍增。例如,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青岛市下发通知,全面梳理市政府和各部门出台的疫情防控、复产复工等相关政策文件,内容涵盖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税收减免、社保缓交、援企稳岗等方面,开通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专栏,集中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和政策措施。同时,汇总近期出台的稳岗就业、财税支持、金融服务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文件,编制《青岛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政策汇编》,为企业提供便利。这都是一种事的协同,让公开的信息之间不再是孤立的,而是协同起来共同为公众提供服务。
(五)工具协同
政务公开的方式渠道是非常丰富的,在公开载体方面包括了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宣传纸单、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在公开场所又包括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等各种渠道,这些方式和渠道就是公开的工具。近年来,各地也都开发建设了很多公开平台,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很多,如何充分运用好公开平台,达到公开效益最大,就需要公开方式实现协同。既要保证各个渠道公开的信息都是一致、及时、准确的,也要互为补充,相互配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共同推动实现政务公开的全面覆盖。
二、影响政务公开协同性的难点
(一)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矛盾。结合实际工作看,最大的挑战就是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矛盾。华为早期有一次内部大讨论,就是说华为如何打掉“部门墙”。最后他们形成共识,必须让整个企业“保证瞎子也能共同拼出一头真正的大象”。为什么 18 万人像一个人?原因就是整体的协同,完全服从于共同实现整体的利益,而不仅仅追求局部的利益。所以如果更多地强调局部利益,就会伤害整个系统的利益。
每个“人”的自我驱动力不同,具体的工作人员只关心自己的工作和考核结果,只要自己不负责公开工作,就认为公开与自己无关;业务处(科)室只关心自己的业务工作,办公室没有要求,就不会去考虑公开的事宜,认为政务公开只是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部门只在乎重点业务目标,如果公开工作不纳入绩效考核,就基本不会研究和考虑做好公开工作。所以在具体工作中,就很容易产生公开协同不顺畅的现象,出现办公室需要向各个部门或者各个业务处(科)室要信息、催信息、求信息的问题。
(二)业务与公开的矛盾。有的单位只考虑业务工作,将公开与业务割裂开,认为公开是公开,业务是业务。每个“人”都是自己领域的专家,站在自己的专业角度考虑问题,从来不思考怎么做才能让公开工作更有效,认为公开是在给自己工作“添麻烦”,甚至将公开和业务对立起来。具体在公开信息时,有的单位就是想方设法、找尽理由不公开,“能不公开就不公开”,将一些本应公开的信息“生搬硬套”出不予公开的理由。有的单位则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公开,只在自己部门网站和报纸公开,不在本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出现群众在报纸上看到了新闻,到官方网站没有找到政策文件的问题。
(三)主动与被动的矛盾。国家、省、市每年都会印发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本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各单位在落实时只关注要点和考核指标中本单位的责任,满足于只要基本完成任务、只要不被通报、不扣分就可以,缺少主动思考如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仍停留在“要我公开”的阶段,只要考核不扣分就满足。既没有主动考虑公众对政务公开的实际需求,也没有充分发挥公开对于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
三、如何提高政务公开协同性
(一)在思想上同心
一是牢固树立公开意识。要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通过切实有效的培训工作,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每名政府工作人员必学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让公开意识牢牢扎根。使各级干部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自觉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解放思想,认真研究落实国家和省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将公开内化为自己的必须性工作。同时,每名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公开的全局意识,把自己的工作放到公开的大坐标中去定位,打破业务壁垒、部门壁垒、区域壁垒。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也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任何理念得以落实,组织领导是核心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李克强总理强调,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肖捷国务委员要求,要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务公开职能作用。只有加强组织领导,才能有效地激励每个个体变得更加积极和富有行动力。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形式的作用,做好统筹协调、决策参考、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等方面的工作,形成共促政务公开的合力。
(二)在目标上同向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围绕用权公开、“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面对防控疫情和恢复经济的双重挑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就非常重要,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助力。
二是以制度为保障。协同是一个逐步校准、逐渐推进的过程,制度也需要实施动态调整。要加快流程再造,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水平,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颁布实施,2019年修订,各地的配套措施都已经陈旧过时与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矛盾,应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和校准。同时还要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个性化的调整。例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一条招聘信息等到20个工作日后再公开可能就丧失了意义,所以公开时限应当进行调整。
三是以典型为指引。典型引路稳阵地是带动全局的先导,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局。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学习对标政务公开的先进典型,深入对比剖析,才能找准差距短板,找准创新点、突破点和先进点,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主动作为、干事创业的热潮。要充分依托国家和省、市的政务公开专栏,加大经验交流力度,既展示工作亮点,又学习先进经验,可以建立共识并构建协同的交互关系,共同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三)在行动上同行
一是推动政务公开多维融合。政务公开不是孤立的工作,而是涵盖延伸到政府权力运行的方方面面。要将政务公开与规范决策程序相结合,促进透明决策、科学决策;将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规范行政行为;将政务公开与改善政府服务相结合,方便市民和企业办事;将政务公开与政府业务工作相结合,推动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层政务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但是基层的政务公开普遍存在不规范、不标准的问题,各个行政机关的公开尺度不一,群众也不知道该以何种程序从哪个渠道获取信息。只有以可量化的方式,对每一个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列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才能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