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阶段性免征残保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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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10 14:30 来源:办事咨询
办件名称: 企业阶段性免征残保金政策
办件内容:

咨询内容:1.是否有此项政策?2.单位如何申请此项政策?

申请人/申请单位: 李* 提交时间: 2020-08-09 13:56:45
受理单位: 省残联 受理时间: 2020-08-09
答复状态: 已答复 答复时间: 2020-08-10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所提问的问题已收悉:经省残联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已经为您解释清楚了关于残疾人保障金的相关政策,根据《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鲁发改成本[2020]790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申请。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与关注!

责任编辑: 陆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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